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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8:31:09 股吧网页版
得润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 366 号得润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
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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