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8 18:27:06 股吧网页版
*ST同洲: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股东由鑫堂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补选由鑫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由鑫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500,24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09%,符合提名董事和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鉴于公司董事林强先生提出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股东由鑫堂先生提议补选由鑫堂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次补选由鑫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由鑫堂先生,山东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
步二等奖,曾任北京奇点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环球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首席技术官,2015 年至今任深圳市大唐瑞昕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截至目前,由鑫堂持有公司 30,500,2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是公
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