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60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60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6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
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问询函第 1 题
1.根据回复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业务之光伏贸易中,PT.IDN
SOLAR TECH 和腾晖光伏同时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自上述主体
采购光伏组件后,主要销售至 Aptos Solar Technology LLC 等海外客户。2021
年,公司供应链业务之榴莲、丁腈手套贸易业务中,分别预付 916.38 万元、
827.32 万元采购货物,对应销售截至 2024 年 6 月末仍有 701.93 万元、234.92
万元未回款;榴莲、丁腈手套贸易业务的开展模式均为客户主动联系发行人后,
发行人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寻找供应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供应链业务开展历史,说明发行人开展非主
业相关贸易业务的原因;(2)结合供应链业务的开展模式,说明确定供应商的
方式、客户评估和选择过程、信用政策的决策过程,进一步说明榴莲、丁腈手
套等贸易中,在供应商名单外通过网络检索方式确认供应商的合理性,供应商
和客户的注册地、注册资本、与发行人的历史合作关系及交易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业务获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网络获取供应商的背景下,客户未自行采购而是通过发行人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前述业务供应商预付款项采购并对客户授予信用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垫款情形,是否能够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资金和货物交付的具体安排,是否在其他贸易业务中存在类似情形,是否存在预付款项流向最终客户形成销售回款情形;(3)截至目前光伏、榴莲、丁腈手套贸易的最新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款困难的情形,如是,发行人采取的回款措施及进一步安排;是否存在已出现回款问题仍继续进行贸易的情形,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开展光伏贸易中对客户的评估情况、与 PT.IDN SOLAR TECH 及腾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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