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
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美玲为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旺霞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旺霞女士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需重新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陈美玲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经核实,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美玲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美玲简历
陈美玲女士,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 7
月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毕业,2005 年 6 月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和衡(南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陈美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美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饶立新 刘卫东 张启灿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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