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07%;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0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
(8)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可转债转股部分,可能存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购完成后法定期限内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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