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
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10,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1.07%;
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0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2.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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