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于每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12 月 2 日及 2024 年 1 月 3 日、1 月 4 日、2 月 2 日、2 月 6 日、3 月 2 日、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4 日、6 月 22 日、7 月 2 日、8 月 2 日、9 月 3 日、10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3,696,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2.66%,最高成
交价格 10.6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5.10 元/股,成交金额为 100,996,109.71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实际回
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结果及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保联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5%股份给西安致同,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 元/股,并将其持有的公司 10.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表决权
委托期间无偿、不可撤销地且唯一地委托给西安致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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