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周一)14:00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周一)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周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至2024年12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 √
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