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工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价格
人民币 14.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3,001,889.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17,214.2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584,675.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总额 投资额 投资额
1 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11,558.43 31,400.00 31,400.00
2 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841.21 37,900.19 37,900.19
3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0 25,000.00 24,258.28
合计 211,399.64 94,300.19 93,558.47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004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置换情况
(一)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1,197,353.00 元(含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人民币 31,197,353.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
金额(调整后) 先投入金额
1 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31,400.00 2,954.79
2 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900.19 164.95
3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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