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孙国君 金力 方朝阳
李爱军 孙关富 吴慧琴
陈三联 严建苗 夏杰斌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张军模 张小英 孙卫利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建华 卫国军 黄伟明
倪建勋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5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9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1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1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2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3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4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
审计机构声明 ...... 36
验资机构声明 ...... 37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阅地点 ...... 3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精工科技
国泰君安、保荐人
(主承销商)、保荐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验资机构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对象发行 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 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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