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5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1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 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 15A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
2.00 关于公司拟延期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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