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5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4
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会议监事 5 人,分别为黄健、唐坚、熊静、张益利、余铭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延期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在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出具《中航善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对存量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后续安排作出了相关承诺。鉴于《声明》中关于完成衡阳中航城市花园项目开发或处置工作的承诺事项目前仍在积极履行中,无法在原履行期限届满前
完成,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期限由 2024 年 12 月 5 日延长 3 年
至 2027 年 12 月 5 日,延期后的承诺为:“在 2027 年 12 月 5 日之前完成衡阳中
航城市花园项目的开发或处置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履行《声明》中的部分承诺事项,是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履行部分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拟延期履行部分承
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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