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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19:53:14 股吧网页版
豫能控股: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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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见字〔2025〕001 号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及其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材料。公司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文件和材料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会议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公告。

经核查,上述会议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15日。
(二)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5时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贾伟东董事主持。

2、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平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至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共计943,700,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03%,参加会议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为512人,代表股份18,562,1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6%。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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