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 圳证证券易所股股票上市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则》》”)及《圳证证券易所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则范运作》(《 以下简称“《则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则及则范性文件的则定,对百通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 万股,发行价格为 4.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170,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3,573,301.8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597,098.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华验字[2023]00063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了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四 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30 日累计投入金
额 资金金额 额(数据未经审
计)
1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 35,612.00 7,000.00 1,632.28
2 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15,763.92 5,500.00 5,429,97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7,500.00 5,159.71 5.159.71
合计 58,875.92 17,659.71 12,221.96
注: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监管指引第 2 号》《则范运作》等则定,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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