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兴欣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逸驰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保荐代表人姓名:储伟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逸驰、丁立恒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3)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4)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决策文件;(5)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6)对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制度;(2)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3)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4)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5)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 √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2)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检索公司舆情报道;(4)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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