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3 16:07:08 股吧网页版
智微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子公司智微智能(香港)有限

1.00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