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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