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3 18:35:04 股吧网页版
德明利: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08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发行人”或“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李虎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发行底价为64.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5.9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包括控股股东李虎在内),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13,029,608 股,符合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批准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 号)同意注册范围,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 75.95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89,598,727.6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561,495.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2,037,232.56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 98,959.88 万元(含 98,959.88万元),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批准要求。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主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 月 1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