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大信验字[2024]第 5-0002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2008420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301、2401、2501。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德名利电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源微洪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李虎、马珂发起设立,于2008年11月20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历经数次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根据2020年2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
经2022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5-0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规定,截止2022年12月19日12名激励对象已行权第一期股票期权176,800份。本次行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6,800.00元,股本人民币176,800.00元。此次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9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规定,公司以总股本80,176,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32,070,720股,新增注册资本32,070,720.00元,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247,520.00元,股本人民币112,247,52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以24.66元/股的价格发行限制性股票,截至2023年7月17日止98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000,280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280.00元,股本1,000,280.00元。此次出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1日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5-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规定,由于8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800股。本次向原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0,800.00元,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0,800.00元。此次减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3月23日出具大信验字[2024]第5-0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规定,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3,247,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自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8名离职员工所获2023年限制性股票30,8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13,217,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7,182,100股。
根据公司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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