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美能能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三)投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择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投资活动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认真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正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美能能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西部证券对美能能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勇 苏华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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