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0 元/股,回购方案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自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70 元/股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 18.40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以及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24-012、2024-035、2024-041、2024-042、2024-044)。
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公司此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符
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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