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专项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美能能源与公司董事晏成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能能源与公司董事晏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双方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使用晏成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除1703室外)的房屋面积1,568.74㎡作为办公用房,并对相关租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270,679.40元(含税),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晏立群先生及李全平女士之子,同时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包含了该项关联租赁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晏成,男,汉族,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获得产品研发硕士学位。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美国CLEAN
NUT INC公司CEO;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2022年10月至今,任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31日至今,任上海美能立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晏成同时还兼任上海棵琳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绍兴至美至创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台州美能乐创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嘉兴美能立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经查询,晏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晏成拥有的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除1703室外)的房屋,面积为1,568.74㎡。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参照该写字楼周边以及该写字楼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晏成
乙方(承租方):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用房屋及用途
出租房屋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除1703室外)。出租面积为1,568.74㎡,用途为办公。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
1、房屋租赁期限共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租金标准:每月67.5元/平方米,每年租金1,270,679.4元(含税金额),房屋免收押金。
(四)付款方式
租金应自房屋租赁合同签字的同时由公司按年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年度第一个月的前十天,甲方需要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向公司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并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公司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合同期内,在公司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房屋租金。
3、公司不得转租;如需要继续承租,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公司承担。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本方义务,守约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
5、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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