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100.00%
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西安美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韩城市美能秦华清洁供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2.00%
宝鸡市美能秦华清洁供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2.00%
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燃气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燃气销售、燃气设施安装。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评价程序:制定评价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工作;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编制现场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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