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7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9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
投资者请以 10.69 元/股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0 月1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
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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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