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6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 10.6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20.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15.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美能能源所属行
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10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
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连续发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0 月 10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
注。
3、原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原
定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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