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豪鹏科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终止实施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就该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注销情形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2.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79,126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6,126 股事宜。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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