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2,139,344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622,782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9,516,562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 7 栋 4 楼会
议室(二)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413,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48%(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2,139,344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622,782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9,516,562 股,下同),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70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23,294,1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9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1 名,代表股份 119,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7 人,代表股份 704,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585,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01 人,代表股份 11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87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5%;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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