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或“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弘业期货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存在不足,江苏证监局责令弘业期货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自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江苏证监局公告截图
江苏证监局称,经查,弘业期货存在分支机构向其境外子公司介绍客户并向员工发放业绩提成的情况,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二条要求,反映了弘业期货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存在不足,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如下监管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自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此外,12月3日,弘业期货发布相关公告表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实现降本增效及地区合理布局,提高公司资源利用率,适应公司高质量发展,现申请撤销上海营业部。上海营业部业务并入上海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待营业部撤销完成后由公司另行安排,其余人员并入上海分公司。具体撤销营业部事宜待有关机关核准后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弘业期货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0.08亿元人民币,隶属于江苏省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主要金融中心和重点城市设立39家分支机构。
10月29日,弘业期货发布2024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88亿元,同比增长82.17%;归母净利润为1642.00万元,同比增长1702.6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90.42万元,同比增长2338.26%;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根据三季报,弘业期货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59亿元,同比增长432.68%,环比增长12.90%;归母净利润361.93万元,同比增长158.22%,环比下降86.12%;扣非净利润567.74万元,同比增长187.48%,环比下降76.31%。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0.97%,同比上升0.84个百分点;净利率为0.83%,较上年同期上升0.7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