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9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已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监事对以下各子议案逐项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4 年 12 月 5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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