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 本 行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
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
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
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行大厦 7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拟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的议案 √
2.0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
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为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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