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菱线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6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033.4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3,972.6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060.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前期已预付的承销费
300.00 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4.04 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41.8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3,7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湘潭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 9,390.78 9,390.78
件技术升级改造
2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 14,279.32 12,279.32
技术升级改造
3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 14,316.61 12,058.44
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4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5,000.00 5,000.00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合计 52,986.71 43,728.54
四、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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