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盛航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74,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 7,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人民币 1,456.3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543.68 万元。中金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
字[2023]00130 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00.00 万元(含 7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扣除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后拟投入募集
(万元) 金(万元) 资金金额(万
元)
1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2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3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36,000.00 30,000.00 3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19,543.68
合计 80,000.00 74,000.00 72,543.68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现阶段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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