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盛航股份
股票代码: 0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营市永莘路 68 号
通讯地址: 东营市永莘路 68 号
一致行动人: 李桃元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
通讯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增加(协议受让)、表决权增加(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一、李桃元因表决权委托事项而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达控股集团与李桃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也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前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风险提示...... 3
释 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3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3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41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42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4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4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50
一致行动人声明...... 51
财务顾问声明...... 52
备查文件...... 5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57
风险提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及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万达控股集团和李桃元分别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分两期将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 21,544,8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94%)转让给万达控股集团。第一期股份转让为万达控股集团协议受让李
桃元 12,311,3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2%)。第二期股份转让为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受让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受让
李桃元 9,233,493 股股份(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李桃元持有的
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5%)。同时,万达控股集团和李桃元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二笔股份受让款支付完毕之当日,李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