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山西焦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0 号)的核准,山西焦煤采取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9 名特定对象发行 474,137,931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 9.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9,999,999.68 元,扣除各项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8,782,215.6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371,217,784.03 元,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7,309.70 元,
合计人民币 4,372,785,09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到位,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 证 并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 2023 〕第ZK102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沙曲一二号煤矿瓦
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已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使用金额 累计已投 备注
入比例
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 92,631.07 46,347.73 50.03% 尚未完成,本
次拟调整达到
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 24,758.37 14,938.30 60.34% 预定可使用状
发利用项目 态时间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05,628.96 105,628.96 100.00% 已完成
偿还银行贷款 216,981.60 214,629.81 98.92% 已完成
合计 440,000.00 381,544.80 86.71% /
其中,根据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情况,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沙曲一二号煤矿智能化项目
沙曲一二号煤矿瓦斯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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