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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2-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兰光科技:关于为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02-06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兰光科技 公告编号:2006-003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含2004年12月
21日,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为该中心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
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买方信贷项目,公告于2004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时》、《证
券时报》)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该额度用于陕西省教育系统买方信贷
项目。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此担保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2006年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该次担保须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系陕西省编委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住所:西安市含光路中段31号;法人代表:杜占武,55岁;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全省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职教培训。
截止2005年6月,该中心基本财务状况为:总资产:161,469,841.17元、总负债:
100,710,809.25元、净资产:60,759,031.92元、主营业务收入:52,078,956.28元、净利润
5,611,414.97(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担保贷款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1年,有效期3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担保
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人以拥有的全部资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尤其同意以借款形成的全部资产及其收
费权向担保人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担保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
及其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因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有较好的资信状况,
和公司以往签订的担保合同都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该中心向银行提供担
保是安全的。另外,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贷款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有良好的资信,同意以买方信贷方式为其提供1.5亿元综合授信
额度之担保。但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不具备足够的反担保能力,公司经营管理层应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有效防范因此可能导致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2005年(1-9)净资产为:人民币572,503,893.23元,对外担保
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余额4186.599万元),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但保总额为
14186.599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
1、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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