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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 3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 4
第四章 舆情的处置 ...... 5
第五章 责任追究 ...... 5
第六章 附则......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含自媒体等)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
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舆情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浙江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下设舆情信息监测小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价格波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协助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解风险。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解风险,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并做出快速反应,监测人员或公司其他人员若发现敏感和负面信息,应立即报告舆情监测小组,舆情监测小组核实后及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分管领导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尽快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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