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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8:33:07 股吧网页版
浪潮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12 月23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2,135,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6,246,080.49 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2,135,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2 08*****651 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浪潮信息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 801 号

咨询联系人:郑雅慧

咨询电话:0531-85106229

传真电话:0531-87176000-62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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