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10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0人,代表股份2,154,287,69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6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116,488,7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87人,代表股份37,798,94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9%。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1,082,2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2%;反对3,005,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5%;弃权20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52,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3%;反对3,00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2%;弃权20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1,084,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3%;反对3,017,7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1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54,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36%;反对3,01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9%;弃权1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宋晨曦、王萍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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