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长源电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 号)同意注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2024 年 11 月 5 日,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
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906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31,707,317 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9.7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366,754.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90,633,245.02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 302,808 60,562
2 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 207,090 41,418
3 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 56,000 16,800
补基地二期 100MW 项目
4 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级新能源 333,234 25,820
基地钟祥子项目光伏电站
5 国能长源潜江浩口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102,365 30,710
项目
6 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 118,000 35,400
发电项目
7 国能长源荆州市纪南镇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 51,468 12,940
发电项目
8 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 100MW 农光互补光 45,440 13,632
伏发电项目
9 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罗汉寺 70MW 农光互补 35,017 7,505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 国电长源谷城县盛康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 25,150 7,545
发电项目
11 补充流动资金 47,668 47,668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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