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0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额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上述两家银行申
请的合计人民币 58,314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 15 年(即从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40 年 1 月 19 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在本次额度内对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3,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在本次额度内对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1,314 万元;本次额度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18,686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101,314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借款人: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 58,314 万元,其中,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贷款人民币4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人民币 18,314 万元。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贷款项目的建设开发等,具体为“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总部基地项目”建设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各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解决在京企业办公及研发场所分散、紧缺的现状,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3 年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的 CP01-0801-0030 地块、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紧邻的 CP01-0801-0031 和 CP01-0801-0034 地块共三个地块,用于投资开发建设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以下简称“昌平紫光园区一期”),将其打造成集研发总部和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为一体的数字经济科技园区。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昌平紫光园区一期项目建设所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47,900 万元及 90,300 万
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3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3.56%。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85,314 万元及 80,700 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3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63.7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3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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