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2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69%,涉及激励对象 74 名。
2、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6,537,558 股减少为 681,812,558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述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2021 年 5 月 1 日,公司在公司企业微信号发布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的《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涉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的调整、股本总额的更新及与股本总额相关的比例的更新(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变化的更新(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高管,何俊丽女士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凌祝军先生、王镇宇先生、沈益军先生不再担任高管但仍在公司任职)等。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8、基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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