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事项已消除的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344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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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3444 号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峰医药”或“公司”)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景峰医药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报和对外披露《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
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景峰医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景峰医药董事会编报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景峰医药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关于景峰医药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大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39-00017号)。公司董事会现就该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内容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缺陷:
1、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
公司未能获取全面客观的信息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未能对债务违约预计负债进行合理、准确的估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估计金额进行计量。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在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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