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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2 19:44:09
发布于 浙江
一、ST重整17步重整流程:
(一)预重整阶段:
1、债权人或债务人以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2、法院以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下发决定书,受理预重整;
3、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并确定临时管理人的职责范围;
4、管理人就预重整作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并评估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和债务;
5、根据债务人的债务清册,通知已知债权人进行预重整债权申报并予以公告;
6、管理人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7、招募战略投资人,并与意向投资人商谈具体的投资方式和条件等;
8、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投资协议;
9、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预重整阶段非必要)
10、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二)重整阶段:
11、法院下发裁定书,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同时预重整程序结束;
12、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30日)
13、债务人或管理人在重组方案的基础上制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合议庭收到草案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
14、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出资人,分组表决通过;
15、重整计划草案递交法院,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
16、执行重整计划;
17、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按照上述重整流程,重整程序在法院裁定重整后至少需要经过30日债权申报+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1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1日执行重整计划+1日法院裁定计划执行完毕,累计需要34日,按这个时间推算,要在年底前完成重整的话基本要11月25日前需收到法院的裁定重整(理论上最晚在12月31日前裁定重整,在年报前重整执行完毕)。
(三)ST取得重整路条最少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当地政府向管辖法院书面表示同意上市公司重整并出具维护社会稳定预案;
2、管辖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致函当地政府表示拟同意受理并逐级上报最高法院批准;
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致函证监会知会该上市公司拟进入重整程序,并表示支持;
4、证监会函复该省级人民政府表示知晓该事项,同时致函最高法院表示已了解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由其依法处理;
5、最高法院根据证监会的来函和下级法院的请示决定是否受理该上市公司重整申请;
6、管辖法院收到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批复后函告当地政府,同时裁定该上市公司重整。
(一)预重整阶段:
1、债权人或债务人以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2、法院以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下发决定书,受理预重整;
3、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并确定临时管理人的职责范围;
4、管理人就预重整作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并评估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和债务;
5、根据债务人的债务清册,通知已知债权人进行预重整债权申报并予以公告;
6、管理人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7、招募战略投资人,并与意向投资人商谈具体的投资方式和条件等;
8、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投资协议;
9、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预重整阶段非必要)
10、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二)重整阶段:
11、法院下发裁定书,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同时预重整程序结束;
12、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30日)
13、债务人或管理人在重组方案的基础上制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合议庭收到草案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
14、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出资人,分组表决通过;
15、重整计划草案递交法院,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
16、执行重整计划;
17、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按照上述重整流程,重整程序在法院裁定重整后至少需要经过30日债权申报+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1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1日执行重整计划+1日法院裁定计划执行完毕,累计需要34日,按这个时间推算,要在年底前完成重整的话基本要11月25日前需收到法院的裁定重整(理论上最晚在12月31日前裁定重整,在年报前重整执行完毕)。
(三)ST取得重整路条最少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当地政府向管辖法院书面表示同意上市公司重整并出具维护社会稳定预案;
2、管辖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致函当地政府表示拟同意受理并逐级上报最高法院批准;
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致函证监会知会该上市公司拟进入重整程序,并表示支持;
4、证监会函复该省级人民政府表示知晓该事项,同时致函最高法院表示已了解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由其依法处理;
5、最高法院根据证监会的来函和下级法院的请示决定是否受理该上市公司重整申请;
6、管辖法院收到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批复后函告当地政府,同时裁定该上市公司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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