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原股东因未披露持股变动遭监管函处罚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15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公告,ST中嘉(000889)的原股东刘英魁因未及时披露其持股比例变动而受到监管函的处罚。刘英魁所持有的6619万股股份在2024年9月26日被司法拍卖,比例占公司总股份的7.07%。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后,刘英魁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根据2018年10月12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英魁当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2%。但截至目前,他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时,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刘英魁重视此问题,吸取教训并及时整改,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ST中嘉实现收入10.78亿元,归母净利润-2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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