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7:25:03 股吧网页版
华联股份: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品超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华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运营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精品超市,转让价格 3,282.56 万元人民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农国际”),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董事畅丁杰先生、张力争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构成关联董事。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作群先生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回避 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
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五层 520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小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985086629

成立日期:2007-02-02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事农国际持有精品超市 100%的股权,为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方。

(二)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2 日,由北京华联综合超市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要经营连锁高端超市。目前事农国际持有精品超市100%的股权,为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精品超市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为-11,354.56
万元;2023 年度,精品超市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70,604.35 万元,净利润为 184.09万元。

截至目前,精品超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为事农国际,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华联集团董事畅丁杰、张力争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精品超市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规定,马作群先生构成关联董事。

除上述之外,精品超市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商业运营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