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品超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华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运营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精品超市,转让价格为3,282.56 万元人民币。
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农国际”),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董事畅丁杰先生、张力争先生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目标公司财务报表所载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并合理考虑其他影响本次转让的因素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回避 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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