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成都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 25.8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 3.39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六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 12 月 9 日,公
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25.8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 3.39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六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南 方 希 望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1,328,957,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6%,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南方希望的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 1 号楼 A
座 2 楼会议室(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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