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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8 18:53:05 股吧网页版
财信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重庆浩方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重庆浩方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中梁坤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说明

2018 年 4 月,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财信国
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与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梁”)、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梁祺”)签署《江津区双福工业园 E13-3/02 号宗地合作开发协议》,财信弘业持有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坤维”)50%的股权,成都中梁持有中梁坤维 15.2%的股权。财信弘业与成都中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中梁坤维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并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基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整体情况,财信弘业与成都中梁于近期签署《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财信弘业丧失对中梁坤维的控制权,同时失去对其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

鉴于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的要求及公司对中梁坤维已实质失去控制的现状,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9 月起不再将中梁坤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重庆浩方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说明

2018 年 11 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信弘业与重庆中梁坤元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梁”)、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梁瑞”)签署《重庆德感工业园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财信弘业、重庆中梁、宁波梁瑞向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浩方”)增资,重庆浩方注册资本由 8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增资后,财信弘业持有重庆浩方 51%股份,财信弘业拥有重庆浩方的实际控制权,重庆浩方为
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近日,基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整体情况,重庆浩方股东会做出决议: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全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财信弘业丧失对重庆浩方的控制权,同时失去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

鉴于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的要求及公司对重庆浩方已实质失去控制的现状,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9 月起不再将重庆浩方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一)中梁坤维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 35 号(财信·中梁
首府 38 幢 1 跃 2-11)

3、成立日期 : 2018 年 04 月 02 日

4、法定代表人:赵久富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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