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4-071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与深圳市天富锦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签订《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音通信以现金方式向天富锦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数码”)45%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天富锦承诺易天数码在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 7,892 万元。易天数码 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1.11 万元、1,217.55 万元、1,567.65万元,合计 2,374.09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计算,天富锦应向天音通信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 2,483.06 万元。
南昌市青云谱区田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天富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受
理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天富锦管理
人。天音通信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就其尚未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向天富锦管理人
申报债权,目前破产程序尚未终结。2024 年 11 月 20 日,天音通信已向深圳国
际仲裁院(即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仲裁申请,目前仲裁机构尚未作出裁决。
为尽早收回天富锦拖欠的业绩补偿款,天音通信拟与深圳旭富月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富月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天音通信将享有的
对天富锦的业绩补偿款完整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包括业绩补偿款2,483.06 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等,标的债权金额最终以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生效裁决(以下简称“生效裁决”)确定的天富锦应向天音通信支付的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业绩补偿款金额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等,以下简称“裁决金额”)为准】转让给旭富月邦。
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暂定为人民币2,672万元(大写:贰仟陆佰柒拾贰万元)(以下简称“初始转让价格”,系业绩补偿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之和向上万元取整),旭富月邦或其指定的付款方应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天音通信一次性支付前述转让价款。《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快在天音控股认可或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以天音通信为开户人并由旭富月邦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用于接收前述转让价款,共管账户中的资金利息等收益(如有)归账户开户人所有。同时,双方约定了转让价格调整机制,即:最终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破产法》的债权确认流程对仲裁裁决金额予以确认的债权金额作为最终转让价格,若最终转让价格小于初始转让价格,则天音通信应在生效裁决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管账户将旭富月邦实际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与最终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按原付款路径退还给旭富月邦或旭富月邦指定的付款方;若最终转让价格大于初始转让价格,则旭富月邦或其指定的付款方应在生效裁决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旭富月邦或其指定的付款方实际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与最终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补充支付给天音通信共管账户;在完成前述“多退少补”款项支付次一工作日,旭富月邦应无条件配合天音通信办理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手续或将资金支付至天音通信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否则将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对天音通信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旭富月邦是公司董事长黄绍文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旭富月邦为公司关联方,天音通信向旭富月邦转让标的债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黄绍文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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