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资者担心的盐湖股份(000792)控股方持股比例较低的问题,有望以低廉成本得到解决。
1月13日晚间消息,中国盐湖工业与盐湖股份第二大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于1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自中国盐湖工业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双方建立一致行动关系,作为上市公司一致行动股东,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中国盐湖工业正在推动以135.58亿元收购盐湖股份控制权的大手笔交易,目前交易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但作为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合力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集团的重要环节,这笔交易被业内报以极高期待。盐湖股份方面曾表示,组建中国盐湖集团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它不仅仅局限于对青海盐湖资源展开深度开发这么简单,更是从国家层面出发,对盐湖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的关键体现。
不过,盐湖股份股权架构较为分散的现状,让一些投资者存在顾虑。
在交易完成后,虽然盐湖股份认定中国盐湖工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五矿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过中国盐湖工业的持股比例仅为12.87%,低于常见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认定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一般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表决权超过30%、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
此前,投资者要求盐湖股份大股东提高持股比例的呼声不断。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直言,“由于历史原因,(盐湖股份)股权极度分散,特别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低,而这也为外部资金进入创造了条件,只需要100余亿元在二级市场收够散落的股权,即可超越第一大股东,从而达到控制一家900亿元的优秀上市公司,进而控制拥有万亿元资源的盐湖。”
对此,盐湖股份曾回应称,大股东多年来坚定致力于推动公司盐湖资源的深度开发与高效利用,展现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
在此背景下,中国盐湖工业与工银投资的“结盟”意义重大。在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中国盐湖工业作为第一大股东,将持有公司12.87%股份,工银投资作为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7.68%股份。在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两者将合计持有公司20.55%股份,将大大拉开与身后股东的持股比例差距。
同时,在高管团队组建层面,《一致行动协议》明确,除因作为金融机构须履行的特殊法定义务外,工银投资将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以及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行使董事职权等方面将与中国盐湖保持意思一致,采取一致行动。
盐湖股份表示,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后,可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结盟”或许不是中国盐湖工业巩固对盐湖股份控制权的终点。在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中国盐湖工业在最新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除本次权益变动之外,中国盐湖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巩固控制权的可能。